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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條款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國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2. 參選作品須符合該次活動攝影主題、作品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3. 參選者對於評審團成員及評選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參選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4. 參選作品需為投稿者本人親自拍攝之作品,並為合法之攝影作品;參選同時,即代表參選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選作品為其所原創,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法律上權利及利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以及姓名、隱私、肖像、名譽等人格法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選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其他違法侵權情事。
  5. 參選者及參選作品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有侵權違法疑慮,若查證屬實,將對參選者進行法律求償。參選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進行調查(例說明作品拍攝過程、提供參選作品之原始作品/來源素材 / 創作過程 供主辦單位檢驗)或及對外澄清,且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損害(含律師費、訴訟費、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等)。縱參選者自動放棄參選資格者,亦同。
  6. 參選作品必須未有於任何攝影比賽中發表或獲獎,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選,若有糾紛將取消參選資格,不得為曾參與其他競賽中獲獎之作品。得獎作品亦不得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作品於得獎頒布三年內,除刊登得獎者個人網站外,不得作為其他商業用途使用。
  7. 參選作品入選後,請於主辦單位通知後5日內提供原始數位檔案(相機產生之原始RAW、JPG、TIFF檔案),需能判斷完整之EXIF資訊,且不可修改或刪除EXIF資訊。繳交之數位原始檔不符合「參選作品規則1-9」其中一項者,即視同放棄參選資格,主辦單位亦不另行通知。
  8. 參加活動之作品、參選者姓名及肖像視同同意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重製該作品;參選者並授權得與主辦單位有重製、改製、公開展示、公開發表、廣宣授權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主辦單位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9. 參選者同意且需負責保護任何參選照片避免遭任何第三方濫用,參選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代行使向第三人侵權行為的糾正權,惟國祥貿易及相關活動舉辦人就第三人侵權行為不需負擔任何責任。
  10. 參選者同意及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選者姓名,在比賽中提交之作品中進行標示與其他相關之出版、印刷、展示、陳列、宣傳推廣、發佈及其他主辦單位認為合適之用途,而無須事先通知參選者。
  11.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網站有絕對的管理權,並就參選者或投票者之資格及參選作品有審查之權利;若經審認資格不符或參選作品有不當內容、涉嫌違反社會善良風氣良俗等不妥情事者(侵權、威脅、偽造、誤導、濫用、騷擾、毀謗、毀譽、粗俗、猥褻、造謠、 煽情、色情或褻瀆之內容;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選資格或逕行刪除參選作品。
  12. 為保障所有參選者權益,一經發現投稿、投票者有不誠信、作弊、意圖灌票等行為,將立即取消參選資格,票數將不列入計算。請勿採用:軟體機器人投票、駭客行為、至國外網站大量申請信箱註冊帳號以進行投票、等任何投機之行為將立即取消參選資格。
  13.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如電腦病毒之感染擴散、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活動之個人參選者)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4. 主辦單位不就任何不正確、不精確或不完整之資訊負擔保責任,不論係因網站使用者所導致,或因活動所使用或與活動相關之任何設備或程式皆同;且主辦單位不就與活動有關之任何種類技術、硬體或軟體之故障、網路連結失敗、電腦傳送資料竄改或其他問題或技術性故障負擔任何責任;主辦單位不就任何錯誤、疏漏、毀壞、中斷、刪除、瑕疵、作業或傳輸延遲、電信線路中斷、參選照片遭竊或毀損或遭未經授權使用或竄改之任何情況負擔責任;主辦單位不就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線上系統、伺服器、電腦設備、軟體之任何問題或技術性故障負擔責任,亦不就因技術問題、人為錯誤或網路或任何網站線路擁擠所導致寄送予主辦單位之電子郵件故障或前述任何問題合併所產生之問題負擔責任,包括您或任何其他人之電腦因參選或下載任何活動資料相關事宜發生之任何傷害或損害。若參選者之參選照片因任何原因而無法檢視或無法依據規畫運作,包括受電腦病毒、錯誤(Bugs)、未經授權入侵之傷害、舞弊或技術性故障等,則主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責任。
  15. 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獎品超過1000元以上者,將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另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16. 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7. 經主辦單位審核確認得獎資格符合後,獎項將盡速寄出。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8.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獎品、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因素,主辦單位得更換其他等值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19.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接受所有活動規定,未遵守本活動規則者視同棄權。
  20.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及隨時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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